谈到存货售价金额核算法,很多人印象都不深。其实这种存货核算方法在很多会计教材中都谈到了,只不过因为它既不是重点,又不方便记忆,所以大家才容易忽视它。

1.如何方便记忆呢?一定要比照“计划成本法”进行记忆,把它看作一种特殊的“计划成本法”,只要你将“售价”视为“计划价”,“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比作“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那么有关过程和账务处理都很容易理解了。将“售价”作为“计划价”,省去了编制计划价的工作量。

其实,就连“实际成本法”也可以理解为是以“进价”为“计划价”,产生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零。

2.售价金额法并不是一种单独的存货计价方法,其实它是“零售价法”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笔者这里不再对“零售价法”进行赘述。

3.会计教材上一般不涉及同一种商品售价调整对售价金额核算法账务处理的影响,账务处理其实很简单,按照售价调整对库存商品售价影响总金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贷记或借记“库存商品”。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被商品零售企业广泛采用的存货核算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处理的,时商品的进、销、存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期末通过计算进销差价率的办法计算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销售成本。

售价金额法公式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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